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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知報報  2009.09.15 【性別與救災  新聞】災後重建委員會 女性僅2席2009.09.15      立報                史倩玲            88水災過後,重建推動委員會雖然已經成立,但委員會中卻僅有兩位女性委員,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曾昭媛指出,政府在88水災後的重建工作中,完全忽視性別平等的原則。 決策忽略女性需求 目前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的37名委員名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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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7月13日蘋果日報投資學生套房年獲利飆8%逢甲東海最賺「中南部比大台北報酬高」【柯玥寧╱台北報導】暑假到,學生租屋市場的大戰又開打。根據房仲業者統計,逢甲、東海及元智周邊的學生套房年報酬率都達8%以上,依序為全台大學租屋市場的前3名。專家提醒,招生人數足且大學附設床位不夠的學校,投資才有利可圖;桃園及中南部的學生租屋市場才是一級戰區。精打細算根據台灣房屋統計,各大學周邊租屋市場的年報酬率,以台中的逢甲大學10~12%最高,其次是東海大學8~10%,第3名為桃園地區的元智大學,報酬率8~9.9%。台灣房屋不動產研究室經理古景良說:「大台北地區因房價高壓縮年報酬率,因此房價較便宜的桃園、中南部地區的學生套房報酬率反而較亮眼。」太子BOT釋3千床位投資學生套房除了挑房價較低的地區外,也要留意學校宿舍是否有增建計劃及招生不足問題。崔媽媽基金會租屋部主任馮麗芳說,現在少子化現象愈來愈明顯,造成很多大學招生不足,投資人要進入租屋市場前,最好先瞭解學校的招生率及成立時間,學生素質好的學校,周邊套房的出租率較高且設備也能被好好維護。值得注意的是,第一學府台灣大學雖然沒有招生不足的問題,但自從太子BOT案宿舍完工後,學校釋出超過3000個床位,也連帶影響周邊房東的出租率。統計顯示,台大、師大周邊租屋市場的報酬率已經低至1.8~2.4%,但房地產市場的買氣並不弱。台灣房屋台北加盟店總經理林誌鈜說,台師大校舍位於台北市大安區,鄰近明星學區新生國小等,許多套房是由家長買下為小孩設籍,加上買方著眼的是轉手增值力,承租給大學生不是置產的主要目的,因此動輒600~1100萬元的套房在市場上仍然很搶手。房東提供獎學金攬客為了搶攻學生目光,目前租屋市場的一級戰區逢甲、東海的房東各衍生出租屋新文化。逢甲大學住宿服務中心主任尤寬裕說,從2001年開始,有房東針對學業成績優異或清寒的學生提供獎助學金,目前約有8家房東實施。東海大學附近的房東則積極參與「租屋安全認證」,此認證由當地的派出所員警勘查安全無誤後核發,有助學生及家長選擇。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tmm_taich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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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文章}NO.8母姓的『光』『灰』  爸爸.....爸爸....爸爸......一聲聲的呼喚.....  從大老遠的庭院那一頭,聲聲的呼喚爸爸...爸爸...叫到爸爸走進廚房,一句「阿進仔」直接衝口而出,沒想到竟是得到一陣怒罵。當時才五、六歲的我,很惶恐更疑惑的想,為什麼叫爸爸他不願回答我,叫他的名字卻又被罵?只能無辜的躲到牆角的一邊哭泣。  記得小時候,每次奶奶要我進去房間拿拖鞋,打死我也不敢進房門,只因為爸爸在房間睡覺。從小就不解為什麼老是不得爸爸的緣?為什麼動不動就被罵?  印象好深刻的一次,就是剛好布鞋『開口笑』壞了,哭了好幾天就是哭不到一雙新鞋。隔幾天一大早爸爸就叫媽媽载弟弟去買鞋,順便買我的鞋,因為弟弟的鞋子前一天晚上壞掉了。託弟弟的福,要不然還不知道要等幾天才有新鞋子穿呢!  高三要畢業的那年,因為學校規定要參加「公訓」三天,所以請媽媽跟爸爸要200元零用,以備不時之需。隔天一早要出門坐車到學校,在站牌等車時,爸爸終於要拿200元給我了,可是因為他說沒有百元鈔票,只有千元大鈔,就怒罵我不早點說,結果就沒給我。幸好出門前媽媽已經跟鄰居借給我了(或許媽媽早知道爸爸不會給我吧!)。只是當時很難過,因為弟弟剛好也是那一天要參加學校的三天露營,爸爸給了弟弟一千塊。當時心想為什麼爸爸要如此差別待遇?心裡很難過的掉下淚來。  從小我就懷疑自己不是爸爸的親生女兒,每次爸爸跟媽媽吵架時.他都會說要離婚他誰都不想要,他只要帶大弟離家。家裡有兩個弟弟一個妹妹,因為爸爸是入贅,所以除了大弟之外,其餘的都從母姓,所以只要爸爸有離家的念頭,都只強調他只要大弟,其他孩子他都不要。因此從父姓的『光』,永遠在大弟的身上,其餘的我們都一輩子壟罩在從母姓的『灰』暗中。  小弟是從母姓,也就是姓外公的姓,所以從小外公外婆就比較疼小弟,爸爸和奶奶就疼大弟。外公過世後,他名下的財產也都登記給小弟,大弟什麼都沒有。家裡經常因為『姓』別之異而偏心對待我們兄弟姊妹。  從小就不喜歡這樣的一個家庭,也很不解為什一樣都是自己的親生子女孫子女,只是因為姓氏不同,就如此差別對待!所以從小的觀念裡,我非常不贊同兄弟姐妹間,有不同的姓氏,要從父姓或從母姓都無所謂,只要不要親兄弟姊妹不同姓氏就就好。  當然現在少子化的社會裡,應該從父或母姓的觀念比較不會像以前那樣守舊,可是畢竟每個父母都有長輩,還是會有一些問題存在,如果不是當事人,絕對很難體會那種無奈!不管從父姓或是從母姓,個人認為不是那麼重要,只要一家能和樂,那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嗎?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awakeningfound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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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律扶助基金會台東分會王舒慧執行秘書       酒醉駕車遇上臨檢,可否藉酒裝瘋逃過檢查?萬一逃不過,是否只罰錢不坐牢?相信這是每位民眾酒醉開車在路上被警察攔下來後,都會開始思考的問題。 轉載自:http://blog.roo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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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gpwb.gov.tw/newpage_blue/news.php?css=2&nid=104024&rtype=32009/09/06青年日報租屋慎選好房東、好室友入住安心記者吳典叡/台北報導 大學開學日將屆,針對學生租屋注意事項,大學教官建議,租屋時,記得慎選「好房東、好室友」,遠比「好房子」更為重要;在探詢過程應掌握「多詢問、低姿態、少訂金」為原則,務必了解租屋處的優缺點,使入住後能安心,減少爭議,大學生活才能充實又愉快。 文化大學學服組組長宋忠平指出,對於未抽到宿舍床位的學生來說,有些新生對於校區附近租屋資訊,或許不甚了解,可透過學校教官室或「崔媽媽基金會」資訊網站,查詢有關租賃法律的問題,若有任何疑問,不妨與教官聯繫獲得更詳盡的資訊。 轉載自:http://b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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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律扶助基金會台東分會陳媽媽到法律扶助基金會台東分會(下稱本會)來求助,表示自己的女兒才剛從大學畢業,就辦了十幾家銀行的信用卡,每個月光是刷卡的花費就高達五、六萬元,女兒每月打工薪水只有二萬元,根本還不出來,一再拖欠的結果,債台越築越高,現在十幾家銀行都向法院申請發支付命令,問我們現在該怎麼辦。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l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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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孩童的搬家事件評估搬遷物件的數量,可透過搬家的合約書上所附之「搬運物品清單」2009.6.29  崔媽媽基金會表示,扶助弱勢者搬遷過程,常見搬遷的民眾家中囤積許多常年未使用的傢俱與雜物,因為捨不得丟棄,所以增加許多搬運費,而新址又容納不下;又有些弱勢朋友,在與搬家公司接洽時,無法清楚告知物品數量的多少,到搬運當天才發現物品超出預估車次太多,而引起糾紛。  崔媽媽四月曾受理一位年僅十歲的單親孩童的搬家事件。因其母已無行動能力,被安置於療養院中,孩童在搬遷完畢後也將安置育幼院,所以整個搬遷過程由社工陪伴處理,由於十歲的孩童對於需要搬家的物件含糊而陪同過程也缺少搬遷的概念,導致搬遷當日社工與搬家公司一同到現場後,才發現有一個房間的並未被估價,裡面物品堆積如山,與原先電話估價中陳述只需一車裝載量差異甚大,只能在當日現場挑揀搬運的物件,造成搬運時間冗長,而要丟棄的物件也無所歸屬,讓自己更為疲累。  這是因為許多的消費者可能從來沒有搬家的經驗,所以不知道搬家要做什麼,如何取捨搬運的物件,才會造成估價的落差與現場的糾紛。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tmm_taich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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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意的本質與培養創意的本質與培養可以分兩部分來談,當一個人要有動力去做創意時,他需要什麼呢?基本上我們每個人都具備這個條件,小時候我們是比較浪漫的,但隨著進入系統的教學、社會的規範,我們漸漸地斬斷了屬於自己的浪漫。我們在這個年代,不得不承認整個創意與設計的產業,已經充分改變全球的經濟結構,很多國家在這上面已經計劃在未來一百年要賺取大筆的經費,台灣在這部分是遲到的,但是我們仍然要朝這方向去開發與努力,因為這部分會改善我們的生活品質,帶給我們精神上更愉悅的生活。但這還是牽涉到許多的專業,也就是說我們不是把原來的特質,每個人都實踐出來,就會變成適合別人或變成經濟規模的產業。我今天舉的例子大部分是在學校教書用的方法與策略,我們認為可能比較適合台灣的學生成長培養創意與磨練的方式。 關於專業的磨練—展現創意做創意的人必須怎樣鍛鍊?如何培養專業?我們從一樓走上來,可以看到很多作品,而這些作品的人必須有某種專業,不管是織品、雕刻、精工,都涉及到創意在設計上的專業藝術。簡單的說,創意在設計的專業範圍內,我們有幾個重要的特質,第一就是出發的概念:為什麼要把藤子編成這樣?像我們在樓下看到木刻的部分,原來工廠可能是專門為德國做野鴨子,然而這個生意式微了,他們現在做台灣保育類動物,這就是他們的概念。他不會什麼都做,我們看到的都是保育類動物的系列這就是概念。我們在做創意設計會有基礎的對環境、或對藝術品的美感訓練,一般來說,我們要把一個東西展現出來的時候,他必須具備某種專業技術,當我們幫別人做設計的時候,我們要知道服務對象是不是要這個東西。這並非宣洩感情的創作,畫家可以為自己畫畫,但做設計的人通常已經有對象,有可能是一個人,也有可能是某個族群,是要服務他人的。轉載自:http://lovelytaiwan.pixnet.net/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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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情感關係  無須國家刑法介入                                                           文/簡至潔(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       前幾天影劇版出現知名女星潘越雲被抓姦的大篇幅報導,並引發眾多討論,主要是因為這位女星所面臨的婚姻處境,引發大家重新思考外遇是否真的罪無可赦?以現行的離婚制度,雙方一旦締結婚姻,想離婚只有兩種方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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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的實習讓我學習到很多,不管是訴訟案件的KeyIn或是看訴訟案件的內容,或是申請人來法律諮詢紀錄的工作,都讓我了解到法律的深奧,在看案件訴訟的過程中,剛開始我會不了解為何此案件會准予或駁回,但實習一個禮拜後,慢慢的我會分辨了,這是實習過後才會學習到的,在法律扶助基金會實習,也讓我感覺到他們處理案件的流程與用心,每一個人都很熱心的幫助需要幫助的人,以前的我以為法律扶助基金會是幫助比較弱勢的人,後來我才知道原來不只幫助那些弱勢的人,也可以幫助我們一般人,不管是法律諮詢或是訴訟代理,都讓我覺得法律扶助基金會是個很好的團體,而且法律扶助基金會也會到處去做宣傳活動,讓更多人知道這個基金會的功能。  這次的實習我們有去苗栗地方法院與勵馨基金會防暴中心參觀還有泰安鄉公所與獅潭鄉公所做宣傳,去了法院讓我能更深刻的體會到法院開庭的程序與勵馨基金會防暴中心的功能,可以幫助一些受到暴力傷害的婦女或小孩,並告訴他們處理的方法,讓她們不會一直處於被傷害,這是我以前未參觀前不知道的,現在的我了解到不管是法律扶助基金會或勵馨基金會,這兩個機構都是幫助一些需要幫助的人,讓我真的很佩服他們幫助人的用心,而且法扶基金會也會在各鄉公所宣傳他們基金會的功能,讓更多人了解到法扶基金會的好處。  在法扶基金會常會看到一些可憐的申請人,我記得印象比較深刻的是一位申請人,他的哥哥車禍遭人撞至傷亡,申請人是他的媽媽與弟弟,媽媽說到他兒子時,眼睛泛著淚水,讓人有種難過的心情,有時遇到那種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案件,都讓我有種心酸的感觸。法扶基金會的大家不管是能扶助或不能扶助,她們都以關懷的心對待來申請的人,這是我認為她們很用心的部份。這次的實習成果,讓我學到不管是接待申請人、接電話、申請人審查完畢後我們對案件的分析或是登錄審查資料、找法律諮詢、准予、撤回案件等等,都讓我有很大的感觸,這是以前未實習前不能學習到的,而且在法扶基金會實習,這裡的承辦人員都給我們很大的鼓勵,他們真的很用心的對待每一個來申請或諮詢案件的人,所以我覺得這次的實習,獲得我很大的收穫成果。(More......)轉載自:http://www.wretch.cc/blog/lafmiao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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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文章}NO.10這樣的法,為的是保護誰?  我的婚姻在不斷的肢體暴力,精神凌虐最後收場在他的第二次外遇。身心俱疲的在去年二月簽下離婚協議書,我在心寧上受到極大的創傷,健康也因為長期憂鬱失眠變得非常差。只有小孩的笑容是我的唯一慰藉,還好爭取到小孩的親權。我不知道記憶是幾歲開始,但是前夫施暴時,通常小孩是在場的。他似乎已經知道父母離異的事實。改姓這件事,我並不想勉強,希望等他能表達自己的意見時再改。進幼稚園登記名字時猶豫了一陣子,但還是用原來的名字。幾次參與活動,或在路上遇到小孩的同學媽媽,他們一開口就叫:X媽媽X太太…為了不讓小孩難堪,我只是反射性的問好,心裡卻非常不自在,這樣的情緒小孩感受到了。有一天,我哄他睡覺,他忽然說:媽媽,我是姓W吧,我們明天天亮就去改好嗎?我的淚在黑暗中飆了下來。心,忽然因為他的敏感及懂事,全都揪在一起了。  原來姓名條例第6條規定:「夫妻離婚,未成年子女與行使親權之父或母姓不同者,得申請改姓」我以為時候到了,可以幫小孩改姓了,沒想到到了戶政事務所,才發現:立法院5月通過修改民法第1059條子女姓氏修正條文,開放父母雙方得在子女出生前以書面方式約定子女姓氏。同時,也把離婚後子女改從母姓變嚴。要改從母姓,一定要父母雙方約定書。我很想切割這段不堪回首的婚姻,但這個難堪的姓氏卻如影隨形。我向戶政機關提起訴願,被駁回。到法務部長信箱陳情,甚至指名向法律事務司長張清雲先生陳情,得到都是制式的回答,又建議我去內政部陳情,到內政部長信箱陳情,得到的一樣是制式的回答:要改姓就上法院。法官判定姓氏不利子女就可以改。「姓氏不利子女」,標準是什麼呢?成功的案例屈指可數,而且都是特殊到可以上報紙。  離婚後,原只想躲開傷害我的人。為了小孩我只好又去求前夫,他不斷的奚落冷笑,問我:「要我簽,你的『誠意』在哪裡?」我說:「你有什麼要求可以直接講。」他說:「誠意是看妳自己表現嘛!」表情和語氣都曖昧,我想他要的是錢吧!為了盡快結束不堪的婚姻,我沒有要求贍養費,精神損害賠償等,我也沒有房子,還好娘家收容我,我還得養小孩。他怎麼也不明說到底要我有怎樣的「誠意」,最後不歡而散,只拋下一句:「你別想了,我絕不可能簽的。」  離婚後有親權的媽媽,不能替小孩改姓?這個法究竟保護的是誰?有多少對離婚是喜劇收場?要簽一紙姓氏更改協議書,是要這些無權無勢的單媽再度被踐踏嗎?小孩有著一個讓人想到就心痛的姓,將來在家中,也只有他的姓和其他人不同,對他的心理會有多大的影響?單親媽媽,繼親爸爸三天兩頭要被別人冠上錯誤的姓氏,真是情何以堪!這對一個家庭的影響有多大,立法者可以想想嗎?  新法之精神,是基於小孩姓氏從此是兩人互相約定而成,「子女的姓氏屬父母的權利之一」,因此嗣後要更改,亦需兩人都同意。但新法實施之前小孩的姓氏,是根據舊民法「子從父姓」,直接就決定了。當時單媽們沒有「權利」約定小孩之姓氏,為何現在還需檢具「父母約定書」更改姓氏?是否應根據法不溯及既往的精神,在新法實施前已遵循舊法登記姓氏的未成年子女,只要憑據證明「離婚」且「擁有親權」就可改姓?而且姓名條例第六條於92年公布實施後,原本單媽們及小孩享有可改姓之權利,而民法於96年5月修正有關子女改姓之相關規定卻剝奪了單媽們及小孩原來依法享有的權利,不應該因為法律一夕之間改變而剝奪人民既有的權利,至少應該有一個公告緩衝期,讓人民有機會去行使原有的權利才對,否則就違反了人民對政府法律的信賴保護原則。  這段時間,我感謝永遠支持我的父母,所以我還能在這裡寫這篇文章。相信更多無助的單媽在暗處為了更現實的問題哭泣。只希望立法者,能多體諒單親媽媽的辛苦,不要再用為德不卒的民法1059條,榨乾弱勢的我們。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awakeningfound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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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律扶助基金會台東分會執行秘書王舒慧        俗語雖說「夫妻吵架,床頭吵,床尾和」,但是有經驗的人都知道,夫妻感情破裂到某種程度,不用說再度攜手共同生活,有的甚至連見個面好好說上一兩句話都是「不可能的任務」。此時,以「離婚」來切斷兩人之間的愛恨情仇時,有哪些事情是應該一併講清楚的?  阿滿(化名)跟阿慶(化名)結婚十幾年了,兩人不是沒有吵過架,但是阿慶這次吵著要把「那個女人」帶回家住,實在讓阿滿忍無可忍,嚴詞拒絕後,阿慶竟然提出離婚的要求,更讓阿滿心灰意冷,也開始認真地思考離婚的問題,但是除了決心放棄兩人的這段感情之外,兩個尚未成年的小孩要歸誰、財產要怎麼分,阿麗完全沒有頭緒。  依我國民法規定,離婚有兩種方式,即協議離婚與裁判離婚。協議離婚指的是,夫妻二人將談妥的離婚條件記載於書面(也就是俗稱的「離婚協議書」),並請兩位證人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蓋章,隨後夫妻再一起到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離婚即生效力。裁判離婚則是指,夫妻之一方如有民法第1052條之事由,例如通姦、惡意遺棄他方於繼續狀態中…等,即使有責的一方不同意以協議離婚,他方亦可起訴請求法院判決離婚,待法院判決離婚確定後,婚姻關係即告消滅。  事實上,夫妻二人走到離婚這一步,夫妻雙方對於「離婚」這件事情本身,多半已經沒有意見,雙方爭執的重點,反倒在於未成年子女之監護權由誰行使,贍養費與子女扶養費金額多寡,以及夫妻財產如何分割等與離婚相關的事項上,如果這些事項雙方無法達成協議,只好向法院訴請裁判離婚,由法院一併在離婚判決中進行判斷(民事訴訟法第五七二條、五七二條之一)。那麼,法院會如何裁判呢?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l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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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代發債務人更生聯盟活動訊息! 政客、財團不要擋!我們需要債清法! 你還想聽銀行冷嘲熱諷的催收電話嗎?你還為了保住房子,苦吞銀行提出的不合理還款條件,到最後還是被法拍,失去全家棲身之所嗎?你還想眼看著自己的債務不斷膨脹,而禍延子孫三代嗎?難道你寧願走上絕路,也不願出一份力,幫助自己和百萬卡債家庭獲得重生機會嗎? 銀行財團正全力地在阻擋拯救大家的「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為了能生存、為了不要再活在恐懼中…請站出來最後一戰! 5月4日上午十點 行政院門口『通過債清法,讓我活下去』陳情行動 今天你不站出來,政客、財團永遠不管你全家死活~今天你不站出來,請做好一輩子都無法翻身的準備~◎請立刻以mail與你所在地的召集人聯絡,或電02-23586796報名:北區:劉寶成a600968@yahoo.com.tw、徐春成rrrww.tiger@msa.hinet.net;中區:彭商煜pengshangyuh@hotmail.com;南區:許小姐a2411578@yahoo.com.tw ◎活動贊助劃撥戶名:中華民國金融消費者權益監督協會;劃撥帳號50025347(贊助款將用於中南部遊覽車費用、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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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文章}NO.11  我與前夫已離異多年,我已再婚,前夫也再婚,前夫婚後育有一子一女,不願意再撫養我兩所生的孩子,前夫不願孩子讓我先生辦領養,也不願孩子從母姓,而且也沒有再支付孩子任何費用。  孩子從我監護至今,已經快一年了...還記得,孩子剛上國中時,由於學校老師需要與家長聯繫,打電話到家中時,若是我先生接的,就直接把我兒子的姓氏冠在我先生(也就是孩子繼父的身上)"某某爸爸"或是"某某媽媽"還有課輔班的老師來電也乾脆稱呼"某公館"。  說真的,面對外人我已經解釋過一次又一次,也看到我先生一次又一次刊尬的笑容"。甚至孩子穿著制服不敢與我們同進出,深怕在電梯中被不知情的鄰居問到....你們孩子為何與你們不同姓呢?因而產生尷尬。有時想想也難為孩子和先生了,可是,我又能如何呢?其實我若沒有再婚的話,也許我不會那麼在意姓氏問題,但如今對我現任的先生與孩子而言,卻徒增他們不少的困擾與遺憾...  我們曾經在網路上推動:子從行使親權之母姓的連署,打算由團體模式推動政策與立法的修訂,這段時間大約有十幾個單親母親來信,表示也有相同的問題與困擾,願意參加連署活動,其中有位熱心的媽媽,到各大的婦聯團體去呼籲,到法務部網站去陳情,立法院陳情,請願委員會訴願等,不斷的提供資訊,哪怕只有一絲希望,我們也要付諸行動,不過得到的回答,大都敷衍制式的回答,每每希望落空,所以除了失望還是失望。  我想,因為民法1059條的成立,我這輩子大概在也沒機會讓孩子改姓了吧!  所以想請問各位立法大人們?可以請您同情我們這群可憐又委屈的單親媽媽和繼親爸爸嗎?當失婚女子又可重組家庭時,卻老是要遭遇到旁人的疑問?你們小孩為何和你們不同姓....,孩子的自卑.媽媽的無奈與繼父的尷尬,可知因一家有三個姓,常遭遇到外人的閒言閒語,小孩被冠上拖油瓶的封號,先生因而被取笑,好不容易才有的安定生活與幸福卻因此而動搖....我很珍惜我現在的家庭,不能讓我的婚姻再有個萬一...。  這次婦女新知基金會,為了民法1059這條不完整與不公平的法,決定召開記者會,使我們又燃起了一絲絲的希望,衷心希望藉由記者會的招開能喚起各界的重視,聽到我們這群特殊族群的聲音,我們的無奈,我們的委屈與困境。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awakeningfound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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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知報報  2009.07.18~20  【長期照護 新聞】長期照護門檻高2009.07.18     自由時報               巫謝櫻                     規劃中的長期照護保險,不論是全民納保或四十歲以上才納保,即使只繳交健保費的七分之一或七分之二,看似戔戔之數,卻必須達到失智或失能程度才獲得給付。鑑於給付門檻太高,對於有活動不便老人的家庭,勢必衍生「大餅見得吃不得」的怨歎,必然有許多人拒絕這樣的制度,甚至進而拒繳保費;一旦收支失衡,恐怕又成為不堪虧損的社會保險,最後都得靠政府硬撐維持。  環顧全世界,已開辦的國家如德國、日本、荷蘭都因人口快速老化,申請補助件數與金額同時暴增,令主辦單位疲於應付,紛紛祭出緊縮補助條件、提高保費、提高自負額或降低居家服務人員報酬等措施。如此先寬鬆後趨嚴格,民眾反應自然不佳。從全民健保的經驗幾乎可以預言,將來無論要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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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弱勢民眾爭取法律權益的法律扶助基金會於今(24日)公佈年度申請案件,報告顯示全台法律扶助案件總扶助量為27,774件,比起去年成長達61%,其中消費者債務清理相關案件,占全年度扶助案件比例達38%,顯示有債務問題的民眾確實需要法律上的協助。此外,因應近期社會環境之變遷,前往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的民眾又以無業、勞工為最大宗,未來預計將有更多因無薪假、裁員、失業的勞工朋友會面臨勞資相關之法律問題,法扶會也呼籲有需要法律協助的弱勢民眾多多運用法律扶助預約專線(02)6632-8282【量量善惡.幫你幫你】。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l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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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會做麵包的天使》新書發表座談會從「我」到「我們」:分享台灣公益經驗從喜憨兒基金會的成功經驗談起邀請函身處這個急遽變動、中產階級活得最富足的時代,每天汲汲營營於功名利祿的我們,是不是常常覺得,內心裡少了那麼一典真正的滿足和快樂?是不是有一種渴求,讓我們想在一成不變的生活中做點突破?你知道嗎?有許許多多的人,正選擇以「加入公益活動行列」來創造人生真正的價值,其中,不乏各行各業的名人。這些「化小愛為大愛」的行動,讓我們的社會處處有溫暖,也激發了更多人的善意與公益心,為我們這個紛擾不安的社會帶來希望和正面的力量。1995年成立的喜憨兒基金會,是台灣NPO組織極具代表性的成功案例。而這一切,都源自於一位父親化小我為大我的心念與行動。本次,藉由基金會執行長蘇國禎先生發表《很會做麵包的天使:用愛發現喜憨兒的無限可能》一書的機會,除了有「書香作公益」活動(全書版稅將捐贈「憨喜農場」,為憨兒打造永遠的家)之外,還特別邀請王尚智(人間衛視總經理)、陳藹玲(富邦文教基金會執行長)、王文華(作家)、陳建州(藝人)、楊玉欣(罕見疾病基金會代言人)、周傳芳(金石堂書店總經理)各界人士一同與談,分享其參與公益活動的因緣及感人小故事,希望能引發你我潛藏的渴望,一同加入這股持續發燒中的、從「我」到「我們」的公益浪潮。 時間:96年7月12日(四)下午14:00~15:00地點:金石堂信義店5樓文化講堂(台北市信義路二段196號) 流程:13:30~14:00進場時間、與談人就座(30分鐘)             14:00~14:10開場:憨兒提供餐點服務給與談貴賓;作者致詞,搭配基金會歷年回顧影像(10分鐘)  14:10~14:45從「我」到「我們」:分享台灣公益經驗座談會(35分鐘)      14:45~15:00Q&A時間,享用餐點(15分鐘)          15:00簽書主辦單位:聯絡人:新自然主義公司黃小姐/電話02-278453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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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舒慧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台東分會執秘)編按:自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制度實行以來,大部分民眾己經知道一旦發出車禍後,均可向對造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的保險公司求償,但如果己方也有過失的話,是否仍可求償呢?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l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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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律扶助基金會台東分會王舒慧執行秘書       酒醉駕車遇上臨檢,可否藉酒裝瘋逃過檢查?萬一逃不過,是否只罰錢不坐牢?相信這是每位民眾酒醉開車在路上被警察攔下來後,都會開始思考的問題。 轉載自:http://blog.roo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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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扶、勞委會攜手合作 提供勞工訴訟法律扶助(台北訊)為充分保障勞工權益,協助勞工透過司法途徑尋求救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與法律扶助基金會於3月2日上午10時召開「勞工訴訟立即扶助專案」合作記者會,會中正式簽約合作,宣佈擴大現有勞工訴訟扶助範圍,為勞工朋友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和律師扶助。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l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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