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山森林遊樂區隸屬嘉義縣,距離嘉義市東方約75公里,東臨玉山山脈與玉山國家公園相鄰,西鄰嘉南平原,北界南投縣。阿里山由尖崙山、祝山、對 高岳山、大塔山、塔山.....等十八座大山組成,總面積為39,650公頃。群山峰巒環列,形勢雄偉。附近溪谷甚多,分別有北流之和社溪,西有西北流之清水溪及西南流之曾文溪等。阿里山以五奇著稱,即登山鐵路、森林、雲海、日出及晚霞。與民國同歲的阿里山森林鐵路是世界僅存的三條高山鐵路之一,由海拔30公尺的嘉義市升高到2216公尺的阿里山,途經熱、暖、溫三帶,景致迥異,搭乘火車如置身綠野仙境,尤其獨立山的三次螺旋環繞及第一分道的Z字形爬升,絕對令您不虛此行。除此之外,阿里山雲海為台灣八景之一,雲層翻滾,波濤洶湧宛若大海。自然景觀:吉野櫻、重瓣櫻、山櫻花、姐妹潭、巨木群、 雲海、日出、晚霞、眠月石猴、森林、 森氏杜鵑(杜鵑科)、塔山風貌。 人文景觀:高山博物館、蒸氣集材機、 蒸氣火車頭展示場、受鎮宮、慈雲寺、 樹靈塔、沼平公園、集材柱 。 遊憩設施:森林浴場、涼亭、休憩桌椅、步道、 觀日樓、會議室二處(可容50、80人) 。 氣象:位於海拔二千公尺以上,四周高山環列,氣候涼爽, 平均氣溫為攝氏10.6度,夏季平均14.3度,冬季平均氣溫6.4度,日出、雲海、晚霞聞名中外。 植物景觀:阿里山地區橫跨臺灣森林垂直分佈之熱、暖、溫三帶,豐富的森林資源, 尤以檜木名聞中外,漫步林間隨處可見。 紅檜、台灣扁柏、臺灣杉、鐵杉及華山松山為阿里山五木, 柳杉為本區人工造林最成功的外來樹種,沿森林鐵路漫山遍谷林木鬱成奇觀勝景。 每年三月中旬至四月中旬為本區之花季。 森林鐵路:阿里山森林鐵路於民國元年通車,自嘉義至阿里山, 於阿里山尚有神木、眠月石猴及祝山觀日支線,為世界三大登山鐵路之一。 其他景觀:塔山、姊妹潭高山湖泊等景觀外, 尚有博物館與慈雲寺、老火車陳列場等珍貴的文化歷史資源,極具教育意義。本區特色:登山森林鐵路、森林、雲海、日出、晚霞為阿里山五奇, 另有列入保護之臺灣一葉蘭自然保留區,亦值得欣賞。 適合活動:賞花、看日出、夕陽、觀雲海、森林浴、賞楓、賞鳥、登山。 適 合 季 節 : 四 季 平 均 溫 : 10.6度 海 拔 高 度 : 2,216公 尺 。開 放 時 間 : 00:00- 24:00 門 票 : 假日200元,非假日150元。停 車 費 : 大 型 車 100元 , 小 型 車 100元 , 機 車 20元 。 諮詢電話:阿里山工作站(05)2679715,阿里山旅客服務中心 (05)2679917
徵信社,徵信
- Feb 25 Thu 2010 17:10
阿里山森林遊樂區 │景│點│介│紹│
- Feb 25 Thu 2010 17:10
職場3大死因 少動、腰粗、高壓力
更新日期:2009/09/19 04:09 記者王昶閔/台北報導少動、高壓力、腰圍粗的上班族,儼然已成為「辦公桌馬鈴薯」,心血管疾病死亡率逐年攀升,醫界呼籲,不運動加上超時工作,恐引爆「猝死」的不定時炸彈,運動、戒菸、改善生活習慣,可減少8成死亡風險。中華民國心臟基金會副執行長、台大雲林分院副院長黃瑞仁指出,我國30到54歲死於心血管疾病人數,從1999年至今攀升20%。黃瑞仁表示,少動、高壓力、腰圍越來越粗,對心血管疾病形成嚴重的潛在傷害。高危險群在過去是躺著看電視、喝啤酒、吃零食的「沙發馬鈴薯」,近年因經濟不景氣與職場競爭激烈,「辦公桌馬鈴薯」早已比比皆是。台大醫院心臟內科主治醫師蘇大成表示,一名50歲的國營企業高階主管,本身有高血脂,因業務繁忙,平均每天加班5小時,連續每週出差3到4趟,回台北的路上,急性胸痛呼吸困難,緊急接受急救後,兩個月後,死於加護病房,確診為過勞死。台大醫院復健部主治醫師陳思遠表示,過去醫界建議心臟病患應臥床休息,反倒造成心肺功能衰退、肌肉萎縮、關節僵硬,運動可增加生活品質、避免復發、增加存活期。陳思遠表示,運動量不足是急性心肌梗塞重要的危險因子,建議每週累積中等強度的有氧運動達150分鐘、或是累積75分鐘之激烈有氧運動,每次至少10分鐘,而最簡單的,就是從健走做起。不過醫師也提醒,運動前,別忘了評估自己的體能狀況,是否會頭暈、胸悶、關節疼痛,建議與醫師討論合適的運動模式。除了持續運動之外,醫師處方的心血管藥物,不可擅自停藥。拒當辦公桌馬鈴薯,可以這樣做︰◎根據2008年美國心臟學會及美國運動醫學會建議:●每次持續10分鐘以上的運動,才可以累計算一次。●每週應至少累積150分鐘的中等強度有氧運動,例如:快走、騎腳踏車、跳舞等;或累積75分鐘在運動過程中,會感到費力之激烈有氧運動,例如:慢跑、登山、競走等。●肌力訓練每週至少2天,從事8到10組大肌肉群的肌力訓練。◎最簡單的運動就是從健走做起。要怎麼健走呢?●18到44歲的人,每分鐘126步以上,每分鐘達85到95公尺,以這樣的速度,建議可以根據歌曲節拍,如蔡依林的「舞孃」、蕭敬騰的「王妃」來健走。●45到64歲的人,每分鐘113步,每分鐘達75到85公尺,如王力宏的「Happy Ending」,或楊丞琳的「慶祝」都是符合此節拍的歌曲。●65歲以上的民眾,每分鐘仍可達113步,但速度約每分鐘70到75公尺即可。
徵信社,徵信
- Feb 25 Thu 2010 17:10
花蓮市區融合藝術與創作的優質民宿
更新日期:2009/06/07 18:15 蕭尚華 【大台灣旅遊網TTNews記者蕭尚華】 生活就是藝術,藝術就是生活。出外旅遊住在一處充滿藝術氣息的空間裡,也是一種享受。花蓮有一民宿主人自幼學習美術,喜好藝術與美學,將自家的民宿與自己的創作品結合,整個空間對主人而言是旅客的休憩處,也是自己的藝術展覽空間。 位於花蓮市區國興五街上的新藝術空間民宿,僅離火車站步行十分鐘的距離, 四層樓包含一樓大廳以及三大間各有特色的獨立套房,整潔明亮又寬敞的房間附有獨立衛浴設備,大廳牆上掛上三大幅主人家的抽象藝術油畫作品,樓梯間和房間的牆上也擺上不同特色的創作品,安靜舒適的空間充滿濃厚的藝術氛圍,讓來到花蓮的遊客玩累了,回到住所也能享受心靈上的沉靜之旅。 此外,新藝術空間更能遠眺中央山脈的美景,山脈相連搭配層層雲霧,如此美景很難想像正位處於花蓮市區中。如此鬧中取靜,地理位置優越的民宿,非常適合三五好友或家庭成員結伴出遊。 不僅如此,新藝術空間除了提供遊客舒適的居住環境外,同時也代售遊樂園、休閒農場、博物館等門票,以及代訂賞鯨、泛舟、觀光巴士等行程。歡迎旅客造訪新藝術空間民宿,享受花蓮美景同時也能體驗藝術之美。
徵信社,徵信
- Feb 25 Thu 2010 17:10
3人扛「扁」擔? 入黨審查延期
前總統陳水扁企圖重返民進黨,掌握生殺大權的「再入黨審查小組」,原訂昨日做裁定,但因故延期;審查成員之一的羅文嘉說,扁入黨是「重大政治選擇」,不僅擺明黨立場,更攸關黨路線,「是不是我們三人說了算,黨中央要說清楚!」小組召集人楊秋興坦言,「擔子蠻重的。」為爭取返回民進黨,扁日前對黨中央放話:「涉貪的不只有我,為何受到差別待遇?」原打算將燙手山芋,放到扁一審判決後再處理的民進黨,只好訂在昨日召開再入黨審查會,由中常委楊秋興、羅文嘉及蔡憲浩審查;但最後楊秋興因公務請假,全案延至六月十日再審。羅文嘉說,當初黨中央設立再入黨審查小組,非針對扁案而來。羅文嘉直言,扁入黨具高度政治意義,他強調黨中央有必要講清楚,「確實把權力授權給我們」。蔡憲浩表示,扁入黨是「政治事件」,只能依黨規進行審查;他認為小組無法「實質審查」,只要合乎標準應一視同仁。民進黨秘書長吳乃仁強調既然常會授權審查,就「照程序走」,交給小組決定。
徵信社,徵信
- Feb 25 Thu 2010 17:10
刑事警察局、嘉義縣警察局查獲胡○仁、胡○容、鄭○鉅、陳○杉等4人以借屍還魂之手法變造併裝、販賣贓車集團案
(一)『掃蕩汽機車解體工廠遏止汽機車竊盜』為政府推動治安工作首要重點之一,本局偵四隊2組與嘉義縣警察局共組專案小組,針對嘉義地區轄內可疑之汽機車修配業進行探訪、調查,發現水上、太保地區有二處可疑汽車修理廠兼營中古車買賣,經過濾分析其所擺放之販售車輛,均為屏東縣「○○汽車商行」出廠改修車輛,經查其所有人胡○仁。胡嫌於92、93年間曾涉嫌竊盜、偽造文書案,其手法為利用購回之重大車損車籍資料以竊得之車輛以所謂之借屍還魂手法進行套裝變造,再轉運至中、南部熟識之中古車商販售予不知情之民眾。另經分析胡嫌名下所售出之車輛,發現許多為10年以上之車齡,研判胡嫌死灰復燃重操舊業之可能性重大。(二)案經專案小組派員長期進行跟監、埋伏,發現鄭○鉅、陳○杉二人向胡○仁訂購大批套裝變造之車輛在嘉義水上、太保地區展示販售,且其價格普遍較市售行情便宜2-3成。為調查該不法解體銷贓集團事證,專案小組報請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王振名檢察官偵辦,於上記偵破時、地,對胡、鄭、陳三嫌於嘉義、屏東之洗車場、中古車場及車輛解體處所,同步進行搜索,順利查扣BMW、國瑞、中華車輛7部可疑贓車。(三)經專案小組初步解析鑑識,發現部分車體係利用權利車及一般註銷回收車進行變造或套裝,惟其手法精密,初步無法鑑識之車輛不排除利用失竊之車輛進行套裝。另經鑑識發現,該販售之車輛大多為套裝,變造接合車體,嚴重影響不知情購買之民眾駕駛安全,警方呼籲向該廠商購買車輛之民眾主動向本局偵四隊2組及嘉義縣警察局洽詢,以維其權利及安全。另專案小組為遏止竊風,將持續擴大追查其銷贓場所及販售之贓證物,徹底予以瓦解,以改善社會治安。轉載自:http://www.cib.gov.tw/
徵信社,徵信
- Feb 25 Thu 2010 17:10
台灣好,夢想—海邊的孩子@台東
- Feb 25 Thu 2010 17:10
[公告]-基金會扶助律師服務品質問卷調查說明
- Feb 25 Thu 2010 17:10
「誰給法官上上課 . 襲胸、舌吻、摸臀 為何竟無罪?」記者會
婦女新知基金會記者會 2008年7月3日◆2005年11月,彰化員林內衣特賣會上發生女子遭摸胸的事件,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後,彰化地院以10秒鐘無法引起加害人性慾為由,判定無罪。檢方提起上訴後,台中高分院於今年2月改判「強制猥褻罪」成立,並判處被告有期徒刑三個月。n◆2007年9月,彰化縣廖姓男子強行「舌吻」前妻十三歲的女兒達五秒鐘,彰化地院法官認為並未構成強制猥褻罪,判決廖某無罪。檢方不服,已提上訴。n◆2007年12月,一名男子躲於速食店廁所中,將手臂自隔間下方空隙伸往隔壁間,強摸女生下體2秒,法院以該行為不構成強制猥褻,此部分判決無罪。n◆2008年6月,宜蘭林姓男子尾隨一名女子進入電梯,趁機襲胸並試圖不軌。警方逮捕後,嫌犯辯稱自己只摸了6秒,應該不構成犯罪。警方已依觸犯強制猥褻罪將其移送法辦。n ◆2008年6月,彰化葉姓女子在KTV電梯內遭一名男子偷捏臀部,葉姓女子要求道歉,男子竟理直氣壯說道:「我只摸妳一下,又沒超過5秒,要告去告啊!反正法院會判無罪。」自從媒體大幅報導「摸胸10秒一審判決無罪」後,類似案件層出不窮出現,近來的「舌吻五秒無罪案」更是讓民眾疑惑不安,甚至出現「捏臀五秒無罪論」的仿效案件。不僅一般民眾不解法官的判決,甚至有人開始存著僥倖的心態起而傚尤:「反正襲胸10秒無罪,只要不超過10秒,法院便會判決我無罪」,引發各類模仿犯罪、意圖逃避刑責的社會效應。每個人的性自主自由及人身安全,因為這些讀秒式的無罪判決而開始落入不受法律保障的恐懼中。我們不禁要問:在這些案例中,法官的考量標準與判決結果,為何與社會大眾的認知相差如此之遠?為何在1999年刑法從「妨害風化」改成「妨害性自主」罪章後,強調的是考量當事人自主權的新時代視野,為何還有部分法官自限於「猥褻罪」幾秒鐘始足以「引起或滿足(加害人)性慾」落伍的法律見解?這是否意味著法律實務界有重新檢討、加強教育訓練的必要?性別意識嚴重不足的法官們,誰來給他們上上課?台灣的司法體系,是否聽到了民眾的恐懼與心聲?法官大人猥褻不是早洩持續幾秒有差嗎? 當我們檢視這幾個引起民眾爭議的判決所顯現的共同問題,都是對於「強制猥褻罪」的認定過於陳腐,在修法之後仍然固守著舊法時代的的老舊見解,導致民眾誤以為無論怎樣「亂吃豆腐」,只要不超過十秒或五秒,就不至於有罪。從「摸胸十秒案」到「舌吻五秒案」的地方法院判決書中,仍然引用以下最高法院民國十七年的決議對於猥褻的定義:è最高法院17年度決議(一)民國17年10月13日:猥褻云者,其行為在客觀上足以誘起他人性慾,在主觀上足以滿足自己性慾之謂。「摸胸十秒案」的地院判決書寫到:「告訴人A女遭被告觸摸胸部之際,尚未及感受到性自主決定權遭妨害,侵害行為即已結束,且接觸時間甚短,客觀上並無足以引起他人之性慾,與刑法強制猥褻罪之行為人出於猥褻之故意,主觀上滿足自己情慾,客觀上足以引起他人性慾之要件尚屬有間」。 「舌吻五秒案」的地院判決書也寫到:「所謂「猥褻」之意義,應指對人之身體有所侵害,使人感到性羞恥,並引起他人之性慾或滿足自己之性慾,而對個人性自由之決定權有所妨害,始足當之,若加害者雖係對被害人施予輕微暴行,然於瞬間即已結束,因時間甚為短暫,被害人尚未及時知覺有侵害發生,來不及反應時,該施暴行為即已終了,此時被害人之心理尚未有遭受強制之感受,因認不構成強制猥褻」。 1999年刑法修正「妨害性自主」罪章,開始強調身體自主權的概念,所指涉的當然是「妨害」被害人的「性自主」,為何這些法官仍然引用舊時代「妨害風化」罪章的陳腐判例定義,以父權思維想像必須「引起或滿足性慾」才可視為「猥褻」行為?這些法官無法正視當事人受侵犯時之不悅感受,與「性慾是否被引起」有何相關?!加害人之性慾是否滿足,又如何從幾秒來判斷?難道要確認其性慾已被滿足、才可視為猥褻行為?這樣的法律定義,完全是再次羞辱被害人、並讓加害人有藉口卸責。 讀秒案例誤導民眾加強司法改革法官教育訓練 這些判決的另一共同問題在於對「強制」的定義太過荒謬,這些法官再度使用「須為到達不能抗拒」的舊法時代概念,而與新時代的個人性自由及身體權大相違背。「強摸下體兩秒案」的地院判決書寫到:「被告於實行觸摸行為之歷程中,應未對告訴人施以違反其意願之強制方法」。這些法官到底如何認定被害人「尚未感受到性自主受到侵害」或「尚未有遭受強制之感受」?既然這些女性當事人都已經報警(舌吻五秒案)或「高聲斥責呼救而當場為警查獲」(摸胸十秒案)、「尖叫大喊色狼與現場民眾合力予以逮捕報警處理」(強摸下體兩秒案),這些求救報警的具體行動,難道無法證明當事人強烈感受到「性自主受到侵害」?還需要法官大人費心思量幾秒以後才算是「壓制被害人的性自主」?那被害人是不是應該要多忍耐幾秒、才不會因為反應過快、被法官認定為根本來不及被加害人強制?或是非要拿出刀槍才算是強制? 這些秒數、性慾、「是否達到不能抗拒的強制」的迷思,在在顯示我們的法官大人需要進行性別課程訓練,以符合新時代法律的人權精神。否則,這樣違背人心的判決,司法體系無法保護人民權益,倒成了負面的法律反教材,誤導民眾、引誘犯罪!我們強烈呼籲司法實務界應及早進行改革,捨棄落伍的法律見解,加強法官的性別意識教育。馬英九總統若要體察民情,就該從解決這些民怨做起,推動司法院的性別主流化,將司法體系徹頭徹尾改造一番,讓法官們好好上課! 時間:2008年7月3日(星期四)上午9:30地點:婦女新知基金會(台北市龍江路264號2樓,與錦州街交叉口,近捷運中山國中站)Ø記者會出席代表:范雲(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台灣大學社會系助理教授)賴淑玲(執業律師;婦女新知基金會法律組顧問)張菊芳(執業律師;婦女新知基金會法律組顧問)張晉芬(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新聞聯絡人: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曾昭媛(02)2502-8715/0955-327-898chaoyuan@awakening.org.tw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awakeningfoundation/
徵信社,徵信
- Feb 25 Thu 2010 17:10
終結「少數法官」 我們需要法官法
- Feb 25 Thu 2010 17:10
網拍詐騙近來激增,近900人匯款後未收到貨!
網路拍賣詐騙近來激增,近900人匯款後未收到貨!受到經濟不景氣影響,民眾購物開始精打細算,拍賣網站成為許多人瀏覽購物的第一選擇,165反詐騙專線統計98年1至2月份受理的網拍詐騙報案為935件;較去年同期的98件相較成長近10倍,分析此種詐騙激增原因,除因經濟不景氣民眾荷包縮水外,網路拍賣平台充斥許多不實賣家也是重要原因,此類詐騙的單一個案損失金額多在新台幣3萬元以內,但若賣家心存詐騙,騙小錢也可聚大錢,民眾被騙所購買的前十大網購熱門商品為:1.手機、2.數位相機、3.遊戲機.天幣、4.Wii、5.電視液晶螢幕、6.筆記型電腦及零件、7.摺疊腳踏車、8.衛星導航器9.西餐廳禮券、10.奶粉。農曆春節期間也是另一波網路拍賣詐騙的高峰期,被騙購買的商品為:消費券、黑晶爐、電暖器、除濕機、溫泉券、烤麵包機、奶粉、日本福袋、禮券(西堤.陶板屋)等,都是與當時的氣溫與渡假休閒相關的商品。歹徒其實是買空賣空,除了賣價較低外,另一特點就是非常堅持「無法當面交易」,但民眾往往認為對方不會為了區區一、二千元騙他,未料匯款後一直收不到商品才知道被騙。近來歹徒為取信民眾,會在得標信中呼籲買家在匯款時順便發揮愛心捐款給慈善團體,台南市趙小姐日前透過拍賣網站購買一台列表機,事後她收到賣家發出的得標通知信,內文為:「希望大家能夠為社會盡一分心力,在此感謝您的愛心,好心有好報,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為灰濛濛的世界,盡點棉薄之力,在此萬分感謝您的愛心。」隨文附「財團法人兒童福利聯盟基金會」捐款帳號,請她將得標商品金額的1200元中抽出100元,作為愛心捐款,但趙小姐匯款後卻遲遲收不到商品才發現被騙,據警方調查,此手法不但已有20人報案,且「兒福聯盟」也受到警示帳戶的困擾,警方呼籲民間任何募款團體,不會透過網路賣家發動募款,民眾不可因為看到愛心捐款就相信賣家,務必遵守網站的安全交易機制,勿與賣家私下交易,才能減少被騙風險。轉載自:http://www.cib.gov.tw/
徵信社,徵信